第1题: [多项选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高某出现下列情形,处理正确的是: A. 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人民检察院以虐待罪指控,人民法院认为是故意伤害罪,则人民法院告知检察院变更罪名后重新起诉 B.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C. 在审理期间,被告人死亡,一般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D. 只有在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才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考点] 一审裁决 [解析] 《刑诉解释》第176条:人民法院对具有下列情形的案件,应当分别作出裁判: (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
第23题: [单项选择]下列设备组中,完全属于输入设备的一组是______。 A. CD-ROM,键盘,显示器,扫描仪 B. 激光打印机,键盘,软盘驱动器,鼠标器 C. 键盘,鼠标器,扫描仪,手写板 D. 打印机,硬盘,手写板,显示器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选项A) 小的显示器属于输出设备;选项B) 中的激光打印机属于输出设备;选项D) 中的打印机和显示器属于输出没备。
第32题: [单项选择]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D.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和合伙企业财产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无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