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评析] 考查要点是预期违约、继续履行、不安抗辩权和代位权。甲将种类物卖给他人,并不意味着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因为甲完全可以用同种类、同质量的标的物代替履行,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预期违约。可见,A项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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