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题: [单项选择]某甲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数额不大,构成了破坏电力设备罪。某乙盗窃准备安装的电缆线,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甲、乙的行为所侵犯的对象相同,但罪名却不同,原因是: A. 犯罪对象数额大小不同 B. 犯罪对象本身的性质不同 C. 犯罪对象可能造成的危害不同 D. 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考点] 犯罪对象的意义
[解析] 处于不同状态的行为对象反映出不同的社会关系。本题中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后者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财产,因而罪名不同。参见《刑法》第118条、第26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