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胡某、陈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两人构成共同犯罪。
本案中,胡某、陈某两人借酒闹事,在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无理取闹,仍然在公共场所逞强斗狠耍威风,具有寻衅滋事的直接故意;在客观上,胡某、陈某不仅拒付饭钱,辱骂、殴打有关人员,还损毁酒店财物,干扰其他顾客就餐,造成酒店不能正常营业,已经严重影响了这一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因此,两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寻衅滋事罪。
两人属于共同犯罪,均应按照主犯处理。
2011年5月1日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第42条对《刑法》第293条作出修订:一是将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人寻衅滋事罪;二是对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独立增设法定刑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假如你是一位全国人大代表,针对当前广大农民共同关注的“新农合”医疗问题提出了提案草案,在征求其他代表签名附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正式提案,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审议获得大会表决通过。那么,你履行了人大代表的()。
①审议各项议案权
②表决各项议案权
③提案权
④质询权
针对当前广大农民共同关注的“新农合”医疗问题提出了提案草案,这是人大代表行使提案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审议获得大会表决通过,人大代表行使了审议权和表决权,
第36题:[多选题]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为( )和( )。
A.境内个人外汇业务
B.境外个人外汇业务
C.经常项目个人外汇业务
D.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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