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A
丁某1999年3月被某纺织厂录用,合同期自1999年3月25日至g002年3月25日,双方约定试用期3个月,自1999年3月25日至1999年6月25日。1999年9月15日,该厂发现丁某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不能胜任工作,便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与丁某的劳动合同。丁某不服,多次与纺织厂协商,并不断找关系向该厂领导说情,均遭拒绝。此事拖了很长一段时间后,丁某无奈,于2000年6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试分析:
纺织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我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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