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1)清末,随着“新政”和预备立宪期间行政体制改革的进行,在行政执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①中央各部实行专任之法,做到权责一致。
②加强各部尚书的行政权力。
③建立办公会议制度。
④行政执行逐步规范化、标准化。
(2)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后,行政执行又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①统一了事权。中央一切行政事务均由内阁负责。
②改变越级奏报的惯例。除按照内阁官制须由内阁国务大臣奏报事件外,其余各衙门不得越级奏报。
③明确各部的自行处置权。
(3)上述变化是时势使然,且多为官样文章,因而其实际意义是十分有限的,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晚清政府行政管理逐渐颓败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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