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 [多项选择]甲、乙合谋勒索丙的钱财。甲与丙及丙的儿子丁(17岁)相识。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3万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丁。丙担心儿子的生命安全而没有报警,下午7点左右准备了3万元后送往约定地点。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下列罪名不符合甲、乙的行为性质的是哪些选项 A. 绑架罪 B. 抢劫罪 C. 敲诈勒索罪 D. 非法拘禁罪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中甲、乙的行为显然不构成抢劫罪。.因此,B项当选。甲只是将丁邀到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电话谎称丁被绑架,乙取得钱后,甲即与丁分手回家,因本案中并不存在丁被绑架的事实,因而甲、乙成立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