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题: [单项选择](2008年四川)
甲因家中停电而点燃蜡烛时,意识到蜡烛没有放稳,有可能倾倒引起火灾,但想到如果就此引起火灾,反而可以获得高额的保险赔偿,于是外出吃饭,后来果然引起火灾,并将邻居家的房屋烧毁。甲以失火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赔偿。对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 B. 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C. 就保险诈骗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 D. 就保险诈骗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甲点燃蜡烛是为了照明,没有放火的意思,但意识到可能引起火灾而不将其放稳就外出吃饭,属于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而不履行该义务的情况,因此属于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就保险诈骗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