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题: [单项选择]刘先生和李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刘先生婚前首付30万元,贷款70万元购买的房屋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贷款已还清。刘先生婚后与他人合资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刘先生出资80万,占40%的股份,离婚时刘先生的股份已增值至200万元,对于李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股东持否定意见。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进行分割,李女士可分得()。 A. 80万元 B. 40万元 C. 200万元 D. 100万元 参考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