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题: [单项选择]下列关于律师行政法律责任追究的叙述,正确的是: A. 郑律师以诋毁其他律师的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有关部门欲给予其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该处罚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作出 B. 辛律师在一次刑事辩护案件中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司法行政部门作出处罚 C. 王律师在一次民事诉讼活动中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可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省级司法厅吊销其执业证书 D. 在诉讼活动中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测试点】 律师惩戒制度。
【解析】 《律师法》第44条规定,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