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题: [单项选择]张三是家具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向李四借款30万元,购买了一批家具,并销售给了王五,约定价款为40万元,但王五未付款。后来,李四请求张三还钱,张三说因为王五未支付贷款,所以无力偿还,故李四欲对王五直接起诉。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项( ) A. 李四应向张三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B. 法院可以追加张三为第三人 C. 如果张三在法庭证明自己曾向王五以书面方式催过货款,则张三不属于怠于行使已到期债权,法院应驳回李四的起诉 D. 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考点] 代位权诉讼的管辖 [详解] 《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李四应向王五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A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