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题: [多项选择]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B. 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 发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D. 承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出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案中,
第18题: [多项选择]张某、李某、姚某分别通过十字路口,张某步行,李某骑着自行车,姚某开着机动三轮车。在通过的时候红灯亮了,他们违反交通规则硬闯红灯,致使骑着摩托车通过的某年轻人躲闪不及,摔倒在地,造成死亡。他们的行为应该按照什么来处理 A. 年轻人没有违法交通规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B. 张某、李某、姚某共同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共同犯罪 C. 张某、李某、姚某都能成立交通肇事罪 D. 张某、李某、姚某按照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考点] 共同犯罪 [解析] 刑法第133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本罪是过失犯罪,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但其犯罪主体并不是特殊主体,任何人只要具备法定刑事责任能力就可以成立。在共同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