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题: [多项选择]甲将自己的一枚价值近10万元的戒指出质给乙,向乙借款2万元。乙得到戒指后将其锁在自家保险柜中,不料家中失盗,戒指及其他一些物品被小偷偷走。后小偷在二手货市场以5000元的价格将戒指卖给丙,丙又在自己经营的玉器店中以15000元的价格将戒指卖给丁,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甲、乙有权要求丙赔偿损失 B. 乙丧失对戒指的占有后,其质权消灭 C. 若无相反证据,丁对该戒指的占有应推定为合法占有、善意占有 D. 丁已经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甲、乙无权要求丁返还戒指 参考答案:A,C 答案解析:[考点] 质权、遗失物的转让与善意取得、占有 [解析] 依《物权法》第107条规定可知,对被盗、被抢的财物或者遗失物,所有权人等权利人有权追回。该动产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所有权人、遗失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