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题: [单项选择]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人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 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B. 须经甲公司董事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C. 须经乙厂全体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D. 无效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第9条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合伙人必须是自然人。在本题中,想加入乙厂的是甲公司,非自然人,因此,根据合伙企业法的上述规定,甲公司30万元入伙乙厂的投资因违反法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