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题: [单项选择]甲借乙25万元,甲以自己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该设备价值18万元。现丙欲购买甲的机器设备。下列论述不正确的有: A. 如果该抵押已经登记,甲未通知乙、丙关于机器设备转让、抵押的情况,乙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B. 如果该抵押未登记,甲未通知乙、丙关于机器设备转让、抵押的情况,乙的抵押权则归于无效 C. 设甲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机器设备,那么乙可以要求甲另外提供8万元的担保,否则不得转让抵押物 D. 设甲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该机器设备并取得价款,那么甲应当向乙提前清偿或向与乙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担保法》第49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