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依《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的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本题中,张某与某乡办鞋厂存在共同损害被
某产品出口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经营期12年。2001年开始生产,当年亏损15万元;2002年获利10万元;2003年获利40万元,外商投资者将分得的税后利润16万元再投资于该企业;2004年亏损8万元;2005年获利60万元,外商投资者将分得的税后利润20万元购买另一投资者的股权;2006年获利50万元。外商投资者将分得的税后利润20万元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
要求:请分别计算该企业2001—2006年每年的应纳企业所得税和有关年度外商投资者的再投资退税额(假设地方所得税6年间均免征,税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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