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单项选择]中国甲公司与B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1994年8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至1995年3月底,乙方已缴清全部出资,甲方未缴付,虽经乙方催缴数月仍无结果。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由甲方向乙方承担未缴付出资的赔偿责任 B.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乙方在1个月内缴清 C. 视合资企业自动解散,合资企业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D. 由合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撤销营业执照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