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单项选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宪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下列对这两项制度的表达不正确的是( )。 A. 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B. 自治区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 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外交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外交权是指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门和外交代表机关拥有的外交职权的总称,外交权属政治性事务,行使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因此,特别行政区没有独立的外交权。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