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题: [单项选择]甲与乙均系8岁儿童,同在一所学校上小学二年级。二人在下课后游玩时,甲扔一石头打中乙的右眼。乙的父亲为此花医疗费2万元。经查,甲住在其姑母丙家,甲的父亲丁在外地工作。丙、丁订有协议:丙安排甲上学,并照顾甲生活,对甲的一切行为都要负责;丁每月付给丙300元。下列有关论述不正确的有______。 A. 丁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丙,丙取得监护资格,丁丧失监护资格 B. 乙的父亲起诉时应要求丁承担赔偿责任 C. 丁承担赔偿责任后,依丙、丁之间的约定,丙应承担损失 D. 若丙确有过错的,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依此,被监护人甲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