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题: [单项选择]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以其闲置的一处办公用房作担保。乙银行正好缺乏办公场所,于是与甲公司商定,由甲公司以此办公用房为乙银行设立担保物权。随后,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了办公用房。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乙银行主张对办公用房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抵押权 B. 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质权 C. 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D. 乙银行无权这样做,因其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不能设定抵押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考点] 抵押权的设定
[详解] 依《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本题中仅仅凭乙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不能设定抵押权。故只有D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