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题: [单项选择]赵某对邱某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一审法院判决赵某胜诉。邱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现王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便追加其参加诉讼。但王某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权利。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A. 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判决 B. 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缺席判决 C. 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但可直接根据上诉人的请求作出判决 D. 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二审中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与一审中追加共同诉讼当事人不同,在一审必要共同诉讼中,若原告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被告,若被告拒绝参加诉讼,则法院可以据传或者缺席判决。依照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