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题: [单项选择]张某2009年12月份在A、B两国讲学分别取得收入18000元和35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元和6000元。那么张某2009年12月份在我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 0 B. 880 C. 1280 D. 400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A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000×(1-20%)×20%=2880(元);在A国已经缴纳2000元,在我国应补税=2880-2000=880(元)。
B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