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题: [单项选择]甲是某大学一名法学专业在读研究生,准备参加2011年的国家司法考试,甲的伯伯乙对甲说:“如果你在2012年之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我将赠送给你一台IBM笔记本电脑。”假如甲通过努力学习、认真准备通过了2011年的司法考试,那么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乙的赠与行为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乙的赠与的意思表示附的是延缓条件 C. 乙的赠与是一个既附有期限又附有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 条件成就,甲有权请求乙给付笔记本电脑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将来可能发生的客观事实的发生与否为条件决定其法律效力发生或终止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虽然2012年肯定会到来,但是甲在2012年之前是否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则是不确定的,因此,该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