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题: [单项选择]谷某与杨某在一宗货物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谷某给付合同中约定的贷款4 000元。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谷某提出杨某的妻子赵某曾向其借款l万元至今未还,谷某要求杨某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剩余的6 000元,对于此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 追加赵某为第三人 B. 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先审理欠款案件 C. 告知谷某另行起诉 D. 将谷某的诉讼请求作为反诉与原来的诉讼合并审理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到了反诉、中止诉讼以及诉讼中的第三人,但实质上是考查诉讼标的,因此要求考生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诉讼标的是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反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