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题: [单项选择]张某与王某因为借款纠纷而诉至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张某的母亲提出张某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借款的民事行为无效,不应该予以偿还。此时,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 中止原借款纠纷案件的审理,依诉讼程序继续审理张某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B. 终止原借款纠纷案件的审理,依诉讼程序继续审理张某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C. 中止原借款纠纷案件的审理,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张某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D. 终止原借款纠纷案件的审理,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张某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考点] 诉讼中要求宣告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处理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93条的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