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多项选择]原告丈夫王则坚和被告妻子刘云婷在某区人民法院进行离婚诉讼。诉讼进行中,由于法院作了工作,两夫妻之间关系缓和,他们进行了和解,最后由法院承认了他们之间的和解协议,此案按照撒诉处理。谁知 3个月后,丈夫王则坚又对夫妻生活失去了信心,再次来到某区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对于此案,某区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 A. 案件已经作出生效判决,不可再受理 B. 上一次判决不满6个月,不可再受理 C. 可以受理 D. 不予受理,告知按照申诉处理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考点] 离婚案件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条件
[解析] 《民诉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撒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撒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