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题: [单项选择]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 A. 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B. 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C. 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 D. 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是10年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解析] 《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是刑法对时效中断制度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本题中甲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应从犯乙罪之日起重新计算,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