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题: [多项选择]甲公司传真告知乙公司:有上等红富士苹果 25吨,每公斤3元,其他条款如旧例,请于5日内答复我方。乙公司当日即发出信函(邮戳日为当日):完全同意你方提出的条件。但因邮局投递原因,该信函比规定时间晚到3日,于第6日到达甲公司。甲公司未表态。后履行期届至,甲公司不履行义务。则: A. 甲公司有权不履行,因合同尚未成立 B. 甲公司若不履行,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 乙公司的传真为新要约 D. 乙公司的承诺已生效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的生效问题。依《合同法》第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