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ABCD
本题考查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类推解释、当然解释。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是对法条进行解释的参照事项,又称解释理由。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是对条文进行解释的技巧。对一个刑法条文或者一个刑法用语的解释,只能采用一种解释技巧。采用何种解释技巧,取决于解释的参照事项,而解释的参照事项是可以并用的。所以第①②句是正确的。 类推解释作为解释技巧被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扩大解释则被允许,但是不合理的扩大解释也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所以第③句是正确的。
当然解释,是指在所面临的案件缺乏可以适用的法条时,通过参照各种事项,从既有的法条获得指针,对案件适用法条的一种解释。在适用当然解释时,也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即当然解释的结论必须为刑法用语所包含,否则也会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所以第④句正确。
由于①②③④句话的内容都是正确的,所以ABCD项的判断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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