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题: [单项选择]《刑法》第167、168、169条所规定的“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这四种犯罪的共同主体是( )。 A. 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经办的工作人员 B. 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C.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 D. 国有公司、企业的上级领导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这三个罪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见《刑法》第167条、第168条、第16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