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题: [多项选择]35岁的张军因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于 2001年经人民法院判决与妻子离异,9岁的儿子随母亲生活。张军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姐妹,只有一个寡居的姑妈主动来到张家照顾张军的生活。另外,张军的表姐对张军也很关心,时不时前来看望。张军不发病时,主要以出租房屋为生,还从自己的朋友李某处借了5000元钱做生意,但因生意亏损尚未归还该款。2003年年底,张某突然离开家不知去向,经家人多方寻找也毫无音讯。本案中,可以申请宜告张军失踪的利害关系人有: A. 张军的姑妈 B. 张军的表姐 C. 张军的儿子 D. 李某 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是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是为了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的民事制度。宣告失踪的条件是由法律规定的,本题中哪些人有权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