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B
*2 ,16=(6+2)*2 ,44=(16+6)*2,(44+16)*2=120项数等于前两项的和乘以2。
甲和乙同为某大学在校学生,甲至该市某银行申领信用卡,被要求需提供保证人。甲找到了乙,乙非常爽快地在保证人栏签上名。后大学毕业,有一日银行突然找到乙,告知甲持卡在毕业前恶意透支3000元后离开该市,现根本联系不上。所以银行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但是乙认为自己在签名担任保证人时并不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银行没有严格审查保证人资格,保证行为无效,自己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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