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单项选择]2008年3月,刘、关、张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甲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甲合伙企业为乙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乙企业无偿债能力,甲合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为乙企业支付1万元。12月底,刘提出退伙要求,关、张同意,经结算,甲合伙企业净资产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退还刘的财产数额是( )。 A. 2万元 B. 1.2万元 C. 1万元 D. 0.8万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退伙结算规定。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回退伙人的财产份额。本题三方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故其应退还的财产数额=
第30题: [单项选择]某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县某局局长贪污案件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对此案件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 A. 撤销案件 B. 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C. 宣告无罪 D. 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