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题: [单项选择]王某于2004年8月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8周岁的儿子王强,未指定受益人。至2007年8月,王某已支付了3年的保险费。当年9月,王强患病住院,由于医院的重大失误致王强终身残废。依照《保险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保险公司应向王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但王强仍有权向医院请求赔偿 B. 王某可以用诉讼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C. 王某须先向医院索赔,若医院拒绝赔偿,再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D. 若王强不幸身故,则保险金由王某及其配偶受领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参见《保险法》第38条、第42条、第46条。保险人不得以诉讼的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但是,投保人可以诉讼的方式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因第三者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伤残等保险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