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题: [多项选择]买卖合同的买方甲公司开出以卖方乙公司为收款人,丙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乙持该汇票向丁银行申请贴现,丁银行同意接受,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该银行。丁银行向丙公司提示汇票遭拒付,丁银行即向甲公司追索,甲以乙所交货物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进行抗辩。关于此案,正确的意见是( )。 A. 甲公司的抗辩不能成立,应无条件向丁银行付款 B. 丁银行不能直接向甲公司追索,而应先向乙公司追索,然后由乙向甲追索 C. 对丁银行的追索,甲和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D. 如果公司向丁银行付款,可再向乙公司追索 参考答案:A,C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票据法》第68和69条规定的内容,即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
第21题: [单项选择]对于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补偿要求,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因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导致的设计修改,由业主承担责任,由此给承包人带来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应该向业主索赔 B. 因承包人施工过程、施工方案出现错误导致的设计修改,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C. 无论是否会给业主带来好处,施工方案的变更需经业主书面同意 D. 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合同之前,可以要求承包人对施工方案做出补充或修改,以使施工方案更符合业主要求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施工方案变更要经过工程师的批准,不论这种变更是否会对业主带来好处(如工期缩短、节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