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A
[解析] 罗森塔尔等人对教师的期望与学生知识的获取与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发现教师的期望与学生的知识获取和能力提高显著相关。教师的期望或明或暗地被传送给学生,学生会按照教师所期望的方向
第27题:[填空题]939、高速铁路闭塞分区的划分,应满足动车组列控车载设备按照( )控车和未装备列控车载设备的列车按四显示自动闭塞行车的要求。
参考答案:目标距离模式
第28题:[单选题]下列异位妊娠的临床表现中错误的是( )。
A.有停经但小于8周
B.多有不同程度的腹痛
C.可以出现腹部包块
D.多有阴道流血
E.可导致失血性休克
参考答案:A
A项,异位妊娠多有6~8周的停经史,有20%~30%患者无停经史。B项,腹痛是输卵管妊娠的主要症状,占95%。C项,子宫一侧或其后方可触及肿块,边界不清,触痛明显。D项,阴道流血占60%~80%。胚胎死亡后常有不规则阴道流血,一般不超过月经量。阴道流血可伴有蜕膜管性或蜕膜碎片排出,是子宫蜕膜剥离所致。阴道流血一般在病灶去除后方能停止。E项,出血较多时可导致失血性休克。
第29题:[单选题]下列储存物品仓库中,火灾危险性为戊类的是()。
A.陶瓷制品仓库(制品可燃包装与制品本身重量比为1:3)
B.玻璃制品仓库(制品可燃包装与制品本身体积比为3:5)
C.水泥刨花板制品仓库(制品无可燃包装)
D.硅酸铝纤维制品仓库(制品无可燃包装)
参考答案:D
第30题: [单项选择]被保险人对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或合同)应承担的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属于()。
A. 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
B. 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
C. 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
D. 投资保险的保险标的
参考答案:A
第31题:[简答题]问题同上
参考答案:是
第32题:[多选题]共用题干
关于现行民事执行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
B.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根据执行标的的不同情况,选择提起诉讼或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
C.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终结
D.申请执行的期限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
参考答案:AB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227条的规定,可知AB项正确,依据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律为二年,D项错误。和解协议达成后,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故C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李某已经支付的第一期付款5万元应该予以扣除,赵某只能向李某请求支付15万元,所以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注意,D项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项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参见《执行程序解释》第25、26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75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可见,执行回转的案件,应当重新立案,并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而非直接强制返还。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选项A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如果是对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如果是与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进行救济,选项B正确。《执行问题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只有当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执行程序才终结。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并未终结,人民法院不应作结案处理,选项C是错误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为2年,不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选项D是错误的。
《执行程序解释》第32条。D项根据第32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而本案乃二年前的财产变动,可以不予报告。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不能直接起诉丙,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出对第三人财产执行的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中王某未履行的是金钱义务,所以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迟延履行金。根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本案中,王某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三倍支付。第295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第33题: [单项选择]一种钢筋的伸长率S5与另一种钢筋的伸长率S10相等,则说明( )好。
A. 另一种钢筋弹性
B. 一种钢筋弹性
C. 一种钢筋塑性
D. 另一种钢筋塑性
参考答案:D
第34题: [简答题]【问题1】
网络管理的功能包括哪五部分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网络管理包括五大功能:故障管理、配置管理、计费管理、性能管理、安全管理。
网络管理是指对网络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和控制,使其能够有效、可靠、安全、经济地提供服务。它包含两个任务:一是对网络的运行状态进
第35题: [多项选择]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A.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B.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C.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D.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参考答案:A, B, C, D
第36题: [单项选择]女,22岁,近半年来因紧张复习准备考研究生,渐出现脑力迟钝、头痛、失眠,注意力不集中,心情紧张,常无故发脾气.近1个月上述症状加重,伴有疲乏无力,不想活动,对事情不感兴趣,对将来没有信心,准备放弃考试.还有明显早醒,醒后不能再次入睡,此时心情尤其烦躁不安,思想悲观.食欲下降,体重减轻.最可能的诊断是( )
A. 神经衰弱
B. 焦虑症
C. 强迫症
D. 抑郁症
E. 精神分裂症
参考答案:D
我来回答:
最新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