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题: [单项选择]宜州市民张某、蔡某、傅某与邵某在涟水区某超市共同抢劫,后潜逃至天南市,被天南市公安机关分别抓获。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以下关于本案取保候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傅某系胁从犯,可能判处独立适用附加刑,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B. 若张某被取保候审,则未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C. 若蔡某被取保候审,则人民检察院可以责令蔡某将身份证件提交保存 D. 由于邵某是其幼子唯一扶养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