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题: [单项选择]张某、王某、高某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某为企业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该企业购买了一商用房屋,但是高某伪造相关文件到市建设委员会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为高某。张某、王某欲提起行政复议,撤销建委的具体行政行为。谁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第三人 A. 以合伙企业作为申请人,高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B. 张某、王某作为申请人,高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C. 张某作为申请人,高某和王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D. 张某作为申请人,高某可以作为第三人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复议
[解析] 依《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