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BC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应当确定考验期。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因此考验期应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算,而不是“宣告”之日起计算,故A错误。考验期不计入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故B正确。考验期的长短应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一贯表现及帮教条件等相适应,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的表现,可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适当缩短或者延长。C正确。考验期并未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进行羁押,故不折抵刑期,D错误。本题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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