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丁公司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只有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可以依法留置财产。除非丁公司有证据证明甲公司没有支付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紧急留置权。《担保法》第82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84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担保法解释》第112条规定,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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