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题: [单项选择]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与王某离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两人感情基础尚好,因而判决不予离婚。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又起诉,由于无新情况、新理由,因此人民法院未予受理 B. 李某以有新情况、新理由为由,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C. 李某尽管有新情况、新理由,但由于是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起诉的,因此人民法院未予受理 D. 李某尽管无新情况、新理由,仍然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又起诉,人民法院未予受理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本题中李某以新情况、新理由为由又起诉,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