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B
考点:证人作证
讲解:《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10日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因此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B项错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57条第2款规定,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因此C项正确;该规定第58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因此D项正确。答案选B。
女,35岁,半年前母突然病故,此后失眠、情绪低沉、不愿与人交往。近三个月来独处时常听见有声音对她讲话,说母病故与某人有关,故多次给公安机关写信反映母被害之事,后来又感到自己的思维、情感不由自己支配,自己的想法还未说出已人人皆知,常独自哭泣。
神经系统检查未见异常,有慢性肝炎病史3年,目前肝功ALT80单位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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