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题: [多项选择]甲、乙设立一合伙企业。乙欠丙30000元债务,其个人财产不足清偿该笔到期债务。丙欠该合伙企业30000元债务。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有( )。 A. 丙可以代位行使乙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 乙可将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丙的债务 C. 丙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 丙可将乙欠其的30000元债务与丙欠合伙企业的30000元债务相抵销 参考答案:B,C
第30题: [单项选择]牧民吴某在牧区公用牧场放马时,一匹马被埋设的炸弹炸伤后死亡,此炸弹系当地牧民用于捕杀野猎的捕猎工具。经查,牧民高某和孙某均于此前不久各自在该牧场内布设了多枚此种炸弹,但无法确定炸死吴某马的炸弹是由谁布设的。吴某诉至法院要求高某和孙某赔偿马死亡的损失。法院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 A. 因吴某无法证明是由谁布设的炸弹炸死自己的马,故损失只能由吴某自己承担 B. 高某和孙某对吴某的损失各承担一半 C. 高某和孙某对吴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高某和孙某对吴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适当减轻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4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