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B
《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本题中,丙因操作不当造成丁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丙是在执行乙公司工作任务时造成丁损害的,因此其侵权行为应当由乙公司承担责任。
女,25岁,左乳痛7天,体温39.5~40C°,局部明显压痛、红肿。
乳腺脓肿切开引流后,下列哪项是终止哺乳的绝对指征( )水和水泥的比例,即水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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