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题: [单项选择]甲、乙签订一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于7月18日前向乙提供50吨钢材。7月15日,甲所在地发生水灾,一直持续到8月初。在此期间,甲未履行合同,也未向乙说明受水灾之事。乙不得不高价从丙处高价购得所需钢材,多花费了2万元。乙欲追究甲的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可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B. 甲公司只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 甲若能提供水灾证明即可免责 D. 甲未及时通知乙受灾事由,应承担2万元的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所负通知义务问题。在发生不可抗力之后,不可抗力的遭受方应及时通知合同相对人,未及时通知合同相对人,致使相对人进一步遭受损失的,不可抗力的遭受方应对该损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