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B
本题考查中成药的组成。组成:人工牛黄、大黄、黄连、珍珠、雄黄、川贝母、天花粉、赤芍、乳香(制)、没药(制)、冰片、甘草。方中人工牛黄苦凉清泄,善清解热毒;大黄苦寒泄热,既攻下通便、泻热解毒
第29题:[多选题]扎实搞好基础训练。培养( ),提高遂行应急救援任务需要的素质能力。
A.组织指挥人才
B.信息专业人才
C.发明创造人才
D.战术研究人才
参考答案:ABC
第30题: [简答题]论述历史上经济重心逐渐南移的过程及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参考答案:正确答案:经济重心南移是我国古代南北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主要发祥地,是中国开发最早的地区,人口集中,经济文化发达,成为最早的经济中心。但自魏晋以来,由于北方战乱较多,南方相对稳定,北方农民大批南迁,带去了先进的生产技术。江南统治者为发展实力,比较重视发展经济,再加上南北方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共同开发江南,以及江南自身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所有这些都促使南方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中国古代经济重心逐渐向南转移。 经济重心南移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自东汉末年起,历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至两宋最终完成。东汉末年至三国时期,南方得到初步发展;东晋、南朝时期,南方得到大规模开发,经济得到空前发展;隋唐时期,南方经济迅速发展,南北几无差距;五代十国时期,南方经济进一步大发展;两宋时期,南方经济完全超过了北方,最终完成了经济重心的南移。大体来说其过程为: ①东汉末至三国时吴国对江南的开发。东汉时期,江南地区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中原地区的牛耕之法、水利灌溉事业都推广到江南地区。汉末中原大乱,北方人民大量南迁,不仅为江南增加了劳动力,还带来了先进工具和先进技术,这为吴国对江南的开发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从全国总的经济发展看,这一时期江南的发展仍远远落后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其开发仅限于平川和交通发达的地区。吴立国之后,在江南的广大地区建立屯田,奠定了江南农业和水利发展的基础,促进了江南经济的发展。 ②魏晋南北朝时期江南的大开发。西晋永嘉之乱后,“五胡乱华”,黄河流域战火连绵,北方人民举族南迁,中国历史上出现了第一次人口南迁的高峰。北方人民的南迁,为南方农业生产增加了大批劳动力,特别是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他们同南方人民共同致力于江南的发展。农业方面,铁犁、牛耕已逐渐普及,修建了许多著名的水利工程。农作物种类的增多以及种植方法的改进,使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手工业方面,纺织、冶铸、造船、制瓷和造纸业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商业方面,在一些重要的城市如建康、成都等都有非常繁荣的商业,还出现了用于商品交换的市场。长江中下游经济迅速发展,福建地区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开发。 ③隋唐时期南方经济的迅速发展。安史之乱后,北方黄河流域成为藩镇割据混战的角逐场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比较缓慢。但江南地区相对安定,又有不少北方人因避乱而南迁,江南地区的社会经济保持了迅速发展的势头,其总体水平逐渐超过了北方。唐后期,江南人民掀起了兴修水利的热潮,有力地促进了江南地区农业的发展。手工业生产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纺织业、造纸业、造船业、茶叶生产都在以前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商业也有了显著的发展,长江流域的商业更为活跃,出现了扬州、益州等商业城市。政府在广州设立市舶使管理对外贸易,在一些大城市中出现了夜市。 ④五代时期南方经济的发展。五代时期,黄河流域战乱频繁,社会生产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南方各政权比较稳定,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特别是长江下游的吴和南唐以及吴越,经济发展更为显著。五代南方都重视发展水利,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手工业生产方面也各有新的发展,南方的商业也相当活跃。总之,全国的经济重心,经过五代,已从黄河流域逐渐转移到长江流域。 ⑤两宋时期经济重心南移的完成。两宋时期,南方经济呈现出繁荣的景象,特别是靖康之变后,中原战乱再起,随之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三次人口南迁的高峰。“高宗南渡,民从之者如归市”。南方经济也随之出现了第三次飞跃。农业方面,水利建设、生产技术、种植方法、粮食产量等都迅速提高。手工业方面,纺织业特别足棉纺织业进一步发展,造船业、制瓷业等继续发展。这一时期商业极其繁荣,如江浙一带已成为全国粮仓地带和最大的纺织中心、商业中心。自唐安史之乱以后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到南宋最终完成。 影响: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过程,是南方地区逐步开发、发展的历程。它改变了黄河流域“一枝独秀”的历史现象,使南方摆脱了“荆榛遍野、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经济得到飞跃发展,进而后来居上,成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对中国的经济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经济重心的南移也带动了全国经济的发展,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技术向南传播,进而向边疆地区渗透,使各地经济的发展趋于平衡。同时南方经济的发展也拉动了北方经济,促进了全国经济的整体发展。
第31题:[填空题]检修动力电源箱的支路开关都应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并应定期( )_和试验。
参考答案:检查
第32题:[单选题]在没有电源和气源的情况下,高压隔离开关( )状态。
A.维持原有
B.自动处于开放
C.自动处于关闭
参考答案:A
第33题:[判断题]几个电阻并联,各个电阻两端的电压和电阻的大小成正比。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B
第34题: [单项选择]1岁半男孩,频繁呕吐伴惊厥2天。体查:昏迷,肝右肋下4cm。血清转氨酶80U,血糖1.4mmol/L,临床诊断考虑为Reye综合征。下列哪项不是其主要临床特点()
A. 前驱病毒感染史
B. 急性进行性脑病症状
C. 神经系统定位体征
D. 脑脊液压力增高而无炎症改变
E. 早期血糖降低
参考答案:C
第35题:[单选题]发现旅客在候车室内打架斗殴时,车站工作人员应当( )。
A.视而不见
B.及时制止
C.报告站长
D.观望
参考答案:B
第36题:[多选题]共用题干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律师仅凭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即可在看管场所会见被告人
B.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时,为防止被告人逃跑、行凶、与律师串供等,侦查人员可以派员在场监听
C.辩护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D.律师自行调查取证,需征得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
参考答案:ABD
A项,实行独任审和简易程序应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不能为了加快案件进度而擅自实行,选项A错误;B项,实行庭前证据交换是提高司法效率的一种重要方法,在实践中已经开始推行,故选项B正确;C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以后,被告有权在15天之内提交答辩状,法官擅自把这一法定的期间缩短为5天,明显损害了当事人的法定权利,选项C错误;D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原则和精神,当事人享有充分陈述和辩论的权利,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该保证当事人的这一权利,事先限制当事人陈述和辩论的时间,无疑会损害当事人的这一合法权利,选项D错误。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检察官遵守忠诚规范,即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关于忠于国家,《检察官法》第35条第(一)项规定,检察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因此选项A正确。忠于人民,在行动上,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因此,D为正确答案。选项B、C主要是违反了公正原则而非忠诚原则。
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23条的规定,严格遵守检察纪律,不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私自探询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信息,不泄露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案件承办人的有关信息,不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因此A、B错误,D正确。根据该准则第15条的规定,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人情所动摇,不为权势所屈服。C正确。
《检察官法》第19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三)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根据该条规定,C、D选项不在检察官的任职回避范围之内。
《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的,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故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47条规定,律师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故C项说法错误;该法第53条规定,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而D项中处罚期满已经达到三年,故可以担任合伙人,故应选B、D。
《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A、B项错误。《律师法》第35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只要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就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而无需征得对方的同意,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应选A、B、D项。
律师职业道德中有一项规定即避免利益冲突。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本题中甲律师就同一合同既是乙银行又是丙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构成利益冲突。显然,A、B项不正确。至于C项,同一个律所律师仍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因此不是合理的选择,故D项当选。
《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A项仅仅持授权委托书会见的说法不对。该法第34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所以B项正确。该法第35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所以C项正确。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所以D项正确。所以应选B、C、D项。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20条,律师可以以自己或者其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名义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A项正确。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7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诋毁、诽谤其他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信誉、声誉;(二)无正当理由,以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收费标准为条件争揽业务,或者采用承诺给予客户、中介人、推荐人同扣、馈赠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方式争揽业务;(三)故意在委托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四)向委托人明示或者暗示自己或者其属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特殊关系;(五)就法律服务结果或者诉讼结果作出虚假承诺;(六)明示或者暗示可以帮助委托人达到不正当目的,或者以不正当的方式、手段达到委托人的目的。B、C项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不选。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第(二)项,律师办理诉讼或者非诉讼业务,其近亲属是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D项正确。
第37题:[单选题]"缺陷查询系统是( )
A.D7i报表系统;
B.生成任务系统;
C.班组管理系统;
D.协同办公系统。"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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