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题: [单项选择]某外国投资者1994年在经济特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投资举办了一家生产性企业,该企业1997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开始获利年度,2000年以后均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2005年该外国投资者决定从2004年度所分得的税后利润中取出90万元,用于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经营期限暂定为10年。则外国投资者可以获得的再投资退税额为( )。(地方所得税税率3%) A. 3.02万元 B. 4.14万元 C. 5.08万元 D. 6.35万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解析] 经济特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标准税率是24%,2004年继续享受减半优惠政策,实际所得税税率12%。应退税额=90÷(1-12%-3%)×12%×40%=5.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