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题: [单项选择]甲、乙、丙三个企业各自独立经营,但相互问还订立了协作合同(较长期、稳定的供销合同)进行联营。不久,丙因经营不善而破产,丙的债权丁要求甲、乙偿还丙的欠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判决甲、乙共同清偿丙的欠债 B. 驳回丁的要求 C. 判决甲、乙清偿2/3的债款 D. 判决甲、乙清偿丙未受清偿的部分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53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本题中属于合同型联营,应该由联营各方自己承担民事责任。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