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题: [单项选择]冯某于2004年至2007年在担任某国有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收受股票及现金折合人民币共计376.5万元。甲市检察院对冯某的受贿案进行了侦查,下列行为不合法的是: A. 甲市检察院决定对冯某进行拘留,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B. 检察员田某、赵某在拘留后进行了讯问,认为需要逮捕冯某,但直到第6日检察长还未同意 C. 后经进一步讨论,对冯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长达1年6个月 D. 冯某的妻子要求解除取保候审,但甲市检察院对冯某采取了逮捕措施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考点] 强制措施 [解析] 因为拘留的决定主体是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执行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本题中受贿罪系检察院立案侦查,故A项正确;按照《高检规则》第111条的规定,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