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题: [多项选择]乙是西城区的销售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同区的甲处借了80万元人民币,并购进了一批货,随后销售给了位于东城区的丙,约定价款为100万元人民币。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西城区;但丙未付款。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80万元。 请依次回答61~65题。 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 )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A. 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 B. 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 C. 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 D. 甲以乙的名义起诉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此需以自己名义起诉;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债权人代位权在内容上是为了保全债权,只有债务人